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2-69513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組配分類: | 環評擬批項目公示 | 體裁分類: | 公告 |
發布機構: | 高淳生態環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0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擬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2022年7月20日)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收集;活性炭;排放;大氣環境;固體廢物;粉塵;影響;危險廢物;噪聲設備;破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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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2022年7月20日)
我局擬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6日 聯系電話/傳真:56821767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區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號 聯系人:南京市高淳生態環境局環評與排放管理科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 ||||||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評機構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危險廢物收集轉運及固體廢物處置中心建設項目(重新報批) | 南京市高淳區經濟開發區溧蕪高速以南、西山河以西 | 江蘇潤淳環境集團有限公司 | 南京通環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本項目占地面積約30畝,新建標準廠房、綜合樓、實驗室、培訓中心、生活樓等各類建筑約30000平方米,購置智能化分揀及銷毀設備、多功能打包及粉碎設備、叉車、危廢車、地磅等相關設備90臺套。項目建成后,可經營各類危險廢物5000噸/年;智能化分選與再利用工業及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30萬噸/年;收集銷毀處置功能性和涉密性產品30萬噸/年等,開展各類分析檢測、固廢鑒定、環保咨詢及固廢處置專業化培訓等服務。 | 一、主要環境影響 (1)大氣環境 4#倉庫1-1#貯存區和5#倉庫2貯存區危險廢物貯存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經獨立隔間密閉微負壓收集后采用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排放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制冷劑抽取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排放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1#拆解區拆解粉塵、1#破碎區破碎、2#拆解區拆解粉塵和2#破碎區破碎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排放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油煙經集氣罩收集后采取油煙凈化器處理,排放濃度可以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型標準。 綜上所述,本項目運營期廢氣排放對周邊區域大氣環境影響較小,對大氣環境保護目標影響也較小,不會改變當地大氣環境功能區劃,項目大氣環境影響可以接受。 (2)地表水環境 本項目運營期食堂污水通過隔油池處理、初期雨水經初期雨水收集池(兼顧隔油、沉淀功能)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一起通過廠區污水總排口接管至南京榮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一步處理達標后排入官溪河,因此,本項目運營期間處理措施,排放去向合理,對周邊區域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3)聲環境 項目營運期噪聲主要為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本項目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高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降噪措施,項目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因此,本項目投產后對周邊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不可回收廢物、收集的粉塵、活性炭吸附裝置更換產生的廢活性炭、報廢機械設備在維修或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潤滑油、廢礦物油和廢液壓油、報廢電器電子產品在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制冷劑、廢鉛酸蓄電池、廢電路板、顯示器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燈管。生活垃圾在廠內集中后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收集的粉塵外售處置,廢制冷劑、不可回收廢物委托有能力的單位進行處置,廢活性炭、廢電路板、廢礦物油、廢液壓油、廢潤滑油、廢鉛酸蓄電池、廢燈管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項目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均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后,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二、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對策和措施 (1)大氣環境 4#倉庫1-1#貯存區危險廢物貯存廢氣經獨立隔間密閉微負壓收集后采用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 5#倉庫2危廢倉庫危險廢物貯存廢氣經整體密閉微負壓收集后采用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 制冷劑抽取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25m高排氣筒(DA003)排放; 1#拆解區拆解粉塵和1#破碎區破碎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25m高排氣筒(DA004)排放; 2#拆解區拆解粉塵和2#破碎區破碎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25m高排氣筒(DA005)排放; 食堂油煙經集氣罩收集后采取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DA006)排放。 (2)地表水環境 本項目運營期食堂污水通過隔油池處理、初期雨水經初期雨水收集池(兼顧隔油、沉淀功能)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一起通過廠區污水總排口接管至南京榮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一步處理達標后排入官溪河 (3)聲環境 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高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降噪措施。 (4)固體廢物 生活垃圾在廠內集中后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收集的粉塵外售處置,廢制冷劑、不可回收廢物委托有能力的單位進行處置,廢活性炭、廢電路板、廢礦物油、廢液壓油、廢潤滑油、廢鉛酸蓄電池、廢燈管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三、其他 本項目要求制定合理的收運計劃和應急預案,統籌安排廢物收運車輛,優化車輛的運行線路,運輸路線應避開敏感的環境保護目標。 |
2 | 南京寧和衡信醫藥創新研發中心項目 | 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經濟開發區雙高路36號 | 南京寧和衡信制藥有限公司 | 南京瑞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寧和衡信制藥有限公司擬投資5000萬元建設南京寧和衡信醫藥創新研發中心項目,租賃廠房面積約2762平方米,建設醫藥研發實驗室、醫藥分析實驗室、醫藥檢測實驗室等醫藥創新研發中心。購置液相色譜儀、自動溶出度儀、激光衍射粒度儀等研發及輔助設備139臺(套)。本項目為醫藥研發服務。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研發10個以上項目的能力。 | 一、主要環境影響 (1)大氣環境 本項目排放的大氣污染物主要是甲醇和乙腈。本項目配樣廢氣經通風柜收集后引至樓頂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收集效率90%,處理效率80%),通過排放排氣筒(DA001)排放,廢氣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和《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042-2021)中相關限值要求。通過采取以上措施,項目產生的各類廢氣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地表水環境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廢水為生活污水、純水制備濃水和清潔廢水,依托江蘇中邦制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經江蘇中邦制藥有限公司污水排口接入市政管網排入高淳新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接管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 B標準,尾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類標準。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3)聲環境 項目營運期噪聲主要為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經相應的有效處理,項目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相應的3類標準限值要求。項目運營期對周邊聲環境及敏感點的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營運期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廢棄物、首次清洗廢液、實驗廢液、廢實驗材料、廢活性炭和廢膜。其中生活垃圾由環衛所統一清運;廢棄物和廢膜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首次清洗廢液、廢活性炭、實驗廢液和廢實驗材料屬于危險廢物,收集后在廠區危廢倉庫內暫存,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項目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均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后,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二、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對策和措施 (1)大氣環境 本項目配樣廢氣經通風柜收集后引至樓頂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排放排氣筒(DA001)排放。 (2)地表水環境 生活污水、純水制備濃水和清潔廢水,依托江蘇中邦制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經江蘇中邦制藥有限公司污水排口接入市政管網排入高淳新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3)聲環境 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用減振、隔聲等治理措施,通過廠房隔聲和空間距離衰減。 (4)固體廢物 生活垃圾由環衛所統一清運;廢棄物和廢膜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首次清洗廢液、實驗廢液、廢活性炭和廢實驗材料屬于危險廢物,收集后在廠區危廢倉庫內暫存,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三、其他: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