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5-13015 | 主題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 |
組配分類: | 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 體裁分類: | 公告 |
發布機構: | 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高淳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0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更正公告 | ||
文 號: | 寧(高)征補安置〔2023〕34號 | 關 鍵 詞: | 土地公告;南京市;征地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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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我區于2023年10月14日發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寧(高)征補安置〔2023〕34號),為與控規及產業類型相銜接,現將項目名稱變更為智能空氣懸浮風機設備生產項目,根據最新的勘測定界要求重新對本地塊進行了勘測定界,現對所發布的公告內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土地現狀
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一)擬征收古柏街道雙紅村雙一組農民集體所有土地1.5962公頃(23.943畝)。 其中,農用地1.5873公頃(23.8095畝),含耕地1.3968公頃(20.952畝);建設用地0.0089公頃(0.1335畝);
(二)擬征收古柏街道雙紅村雙二組農民集體所有土地1.1606公頃(17.409畝)。 其中,農用地1.1606公頃(17.409畝),含耕地0.9043公頃(13.5645畝);
(三)擬轉用古柏街道國有土地0.0024公頃(0.036畝)。 其中,農用地0.0024公頃(0.036畝)。
2023年9月25日發布的擬征收土地公告(寧(高)擬征告〔2023〕35號),2023年10月14日發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寧(高)征補安置〔2023〕34號)除上述更正內容外,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更正。
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