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5-25716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組配分類: | 項目環評受理情況 | 體裁分類: | 公告 |
發布機構: | 高淳生態環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08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擬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2025年4月8日)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排放;廢氣;收集;車間;廢水;活性炭;生產;噪聲;通風系統;有機廢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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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2025年4月8日)
我局擬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 聯系電話/傳真:56821767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區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號 聯系人:南京市高淳生態環境局環評與排放管理科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 ||||||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評機構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年產500套船舶艦艇舾裝件生產線技術性改造項目 | 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經濟開發區古檀大道17號 | 江蘇淳天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朗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項目利用現有廠區空余地塊,擴建一棟單層排架廠房,約1800平方米,新建一棟多層框架廠房,約4500平方米,用于產業升級技術改造;購置數控光纖激光切割機2臺,鎮江華晟普通臥車2套,大連瓦機數控立車2套,安徽航天機床全液壓三輥卷板機2套,超聲波探傷儀等國產設備36臺套;項目采用節能技術,先進環保生產工藝,項目竣工后,形成年產500套船舶艦艇舾裝件的生產能力。 | 大氣環境 本項目下料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濾筒除塵裝置”處理后與經密閉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的拋丸廢氣一起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3排放,顆粒物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中限值要求。 刷膠、加熱固化廢氣,調漆、上漆、晾干廢氣經密閉收集后采用“干式過濾+RCO蓄熱燃燒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4排放。顆粒物、非甲烷總烴、TVOC、苯系物達到《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39-2022)表1限值要求,二甲苯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中限值要求。因此,本項目排放的各類廢氣污染物對周邊大氣環境和保護目標影響較小。 地表水環境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排放廢水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通過廢水排口DW001接管至南京榮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一步處理達標后排入官溪河。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3)聲環境 本項目噪聲主要由數控車床、鉆孔機、坡口機、空壓機、風機等產生,經基礎減振、廠房隔聲、距離衰減后,項目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因此,本項目投產后對周邊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有切削廢液、切削廢料、漆渣、廢機油、噴槍清洗液、廢包裝桶、廢油桶、廢沸石、廢催化劑、廢邊角料、焊渣、廢鋼丸、不合格品、除塵灰、廢布袋、廢濾筒、生活垃圾。其中廢邊角料、焊渣、廢鋼丸、不合格品、除塵灰、廢布袋、廢濾筒屬于一般工業固廢,收集后外售處置;切削廢液、切削廢料、漆渣、廢機油、噴槍清洗液、廢包裝桶、廢油桶、廢沸石、廢催化劑屬于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危廢貯存庫,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因此,項目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均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后,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
2 | 南京高職園垃圾站及污水管網配套工程項目 | 江蘇省南京市高職園西北角基地西側、北側緊臨古檀大道(三期),南側為規劃醫院用地,東側為經一北路 | 南京高職園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 南京朗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擬新建垃圾站及污水管網等配套工程其中垃圾站建筑面積約799.26平方米,設計垃圾日處理能力150噸,包括垃圾中轉站用房及設備、垃圾壓縮設施;污水管網等配套工程主要有垃圾站周邊污水管網等配套工程,該項目由南京高職園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集中建設。 | 大氣環境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收集廢氣、卸料廢氣、壓縮廢氣、垃圾轉運車間貯存間廢氣和污水處理站處理廢氣,收集廢氣在傾倒過程無組織排放,卸料廢氣經前端料口噴淋除臭系統處理后與壓縮廢氣前端空間霧化除臭系統處理后與垃圾轉運車間貯存廢氣和污水處理站處理廢氣加蓋密閉收集后采用“負壓抽風除臭系統+離子送風系統+末端除臭系統”處理達標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1)排放。因此,本項目排放的各類廢氣污染物對周邊大氣環境和保護目標影響較小。 地表水環境 本項目排放的廢水主要為工藝廢水和生活污水,本項目工藝廢水(設備、車輛及地面清洗廢水、垃圾滲濾液、噴淋廢水和初期雨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與化糞池處理后生活污水一起通過污水管網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前期接管至團結圩科教新城臨時污水處理設施,進一步處理達標后排入順堤河,后期接管至南京國邦水務有限公司,進一步處理達標后排入官溪河。 (3)聲環境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各類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經基礎減振、廠房隔聲、距離衰減后,項目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類標準。因此,本項目投產后對周邊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有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廢包裝材料、廢油桶、廢液壓油、收集粉塵、廢MBR膜、廢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可回收垃圾、廢包裝材料、收集粉塵、廢MBR膜、廢污泥屬于一般工業固廢,收集后外售處置;有害垃圾、廢油桶、廢液壓油屬于危險固廢,收集后暫存危險廢物貯存庫,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自行處置。因此,項目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均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后,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
3 | 骨科、齒科、生物材料及大外科耗材生產項目 | 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經濟開發區鳳山路以北、衛棠路以西 | 江蘇朔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安心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企業擬投資60334.8萬元建設“骨科、齒科、生物材料及大外科耗材生產項目”,該項目用地面積約20728.6平方米。新增骨科、齒科、生物材料及大外科耗材生產加工線。購置超聲波清洗設備、定制加工中心、拋光機、壓型設備等設備共100套。本項目產品為骨科、齒科、生物材料及大外科耗材。項目建成后,形成初期年產量30000套生產能力。 | 運營期 1、廢氣: 本項目二車間三層實驗室、敷料生產和體外診斷試劑、敷料生產對應內包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包括非甲烷總烴、丙酮)、氯化氫、氨氣、硫酸霧通過車間通風系統收集后經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一根15米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一車間三層骨水泥、人工骨生產和骨水泥、人工骨生產、運動醫學植入物、外科縫線、有源設備及配套耗材生產對應的內包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甲苯、乙苯和臭氣濃度通過車間通風系統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一根15米高的排氣筒(DA002)排放。注塑工段酚類、二氧化硫伴隨注塑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甲苯、乙苯和臭氣濃度一同通過車間通風系統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一根15米高的排氣筒(DA002)排放。二車間三層體外診斷試劑、敷料生產產生的投料粉塵通過潔凈車間通風系統收集后伴隨有機廢氣經二車間三層的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1)有組織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塵車間內無組織排放;一車間三層骨水泥、人工骨生產、運動醫學植入物生產產生的投料粉塵和人工骨生產產生的過篩粉塵通過潔凈車間通風系統收集后伴隨有機廢氣經一車間三層的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2)有組織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塵車間內無組織排放;骨科、齒科植入物生產產生的顆粒物采用無組織排放。二車間三層體外診斷試劑、敷料生產對應內包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經二車間三層外包間通風系統收集后通過一套吸附棉+二級活性炭裝置處理后無組織排放;一車間三層骨水泥、人工骨生產、運動醫學植入物、外科縫線、有源設備及配套耗材生產對應的外包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經一車間三層外包間通風系統收集后通過一套吸附棉+二級活性炭裝置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拋光、噴砂過程在封閉設備內操作,產生的粉塵經拋光機自帶水箱收塵、噴砂機自帶布袋除塵器收塵后無組織排放。污水處理設施廢氣無組織排放。 2、廢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匯同經化糞池+隔油池處理的食堂廢水一同經市政污水管網接管至高淳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清洗廢水(含實驗室清洗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預處理后,達標尾水和純水制備濃水一起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接管至高淳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各項廢水經高淳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置后,達標尾水排入官溪河。 3、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自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經采取合理布局、隔聲、減振措施后,項目噪聲排放四側廠界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廢: 本項目需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設置一般固廢暫存區。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貯存。本項目新建一座危廢倉庫(占約10平方米)進行危廢的暫存,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省生態環境廳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省生態環境廳 省教育廳 省科學技術廳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江蘇省實驗室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指南》的通知(蘇環辦〔2024〕191號)相關規定要求以及進行危險廢物的貯存。本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食堂垃圾(含廢油脂)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純水制備廢膜由廠家回收;廢邊角料、廢包裝材料、廢線、集塵灰收集后外售;金屬渣、切削液殘渣、廢試劑瓶、生產檢驗廢液、第一遍清洗廢水、受污染的一次性耗材、污水處理設施污泥、廢活性炭、廢包裝桶(包括清洗劑、導軌油、切削油、研磨液、膠水、切削液、潤滑油、液壓油包裝桶)、不合格品、生產廢液屬于危險廢物,必須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