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5-41171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組配分類: | 鄉村振興 | 體裁分類: | 報告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農業農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18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第二十六項整改任務整改落實情況工作報告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池塘生態;農業農村;南京市;池塘生態化改造項目;太湖流域;驗收;椏溪街道定埠;項目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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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項整改任務整改落實情況工作報告
一、整改具體問題
高淳區2023年應完成太湖流域5個規模以上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項目,僅完成1個。
二、整改目標
完成太湖流域剩余4個池塘生態化改造項目。
三、整改時限
2024年12月底前
四、總體進展情況
太湖流域剩余4個池塘生態化改造項目,分別為“2024年度南京市高淳區椏溪街道定埠村鎮東村池塘生態化改造項目”“2024年度南京市高淳區椏溪街道定埠村鶴窠里池塘生態化改造項目”“2024年度南京市高淳區東壩街道東壩村池塘生態化改造項目”“2024年度高淳區東壩街道東風村池塘生態化改造項目”,所有項目已于2024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驗收。
五、具體整改措施
1.?規范項目建設流程
高淳區農業農村局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職責,按照整改要求,科學下達補助資金計劃及建設任務,指導項目單位及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明確建設目標,細化、量化建設內容,壓實工作責任。針對項目內容的調整變更,農業農村局建立完善的變更管理機制,項目單位及時報送申請,農業農村局組織相關專家對項目的實施方案及變更事項進行嚴格評審,并及時下達批復,確保項目有序推進、規范實施。
2.?提升項目監管效能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高淳區農業農村局依據批復方案開展日常巡查與監督檢查。漁業漁政科聯合相關街鎮農業服務中心,定期對項目建設情況開展中期督查,重點檢查建設進度、質量標準及執行規范等,及時發現并協調解決存在問題。通過強化監管責任落實,有效保障了項目實施質量與進度。
3.?推動項目落地見效
項目建設完成后,高淳區農業農村局組織第三方核查機構對4個項目進行專項核查,并牽頭組織專家組開展科學、嚴謹的項目驗收。項目單位按照要求,對池塘尾水開展水質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池塘養殖尾水排放標準》(DB32/4043-2021)。
其中,“2024年度南京市高淳區椏溪街道定埠村鎮東村池塘生態化改造項目”和“2024年度南京市高淳區椏溪街道定埠村鶴窠里池塘生態化改造項目”于2024年11月25日完成驗收并及時撥付資金;“2024年度南京市高淳區東壩街道東壩村池塘生態化改造項目”和“2024年度高淳區東壩街道東風村池塘生態化改造項目”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驗收,相關資金也已撥付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計劃
高淳區農業農村局將持續加強對項目后期管理的指導與監督,督促各鎮街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確保項目建成后持續發揮生態效益。要求項目實施單位建立健全日常管護機制,明確責任分工,配備專人負責,定期開展設施巡查和維護,及時修復損壞部位,防止設施功能退化,同時加強池塘尾水水質監測,確保尾水達標排放,切實鞏固項目建設成果,推動農業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