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5-42645 | 主題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 |
組配分類: | 公示公告 | 體裁分類: | 公告 |
發布機構: | 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高淳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25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擬農用地轉用公告 高擬轉公告〔2025〕40號 | ||
文 號: | 高擬轉公告〔2025〕40號 | 關 鍵 詞: | 土地管理法;擬農用地轉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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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農用地轉用公告 高擬轉公告〔2025〕40號
淳溪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有關規定,因建設需要,需辦理淳興路以南、湖濱大道以東地塊項目所使用土地的農用地轉用工作(以下簡稱農轉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農轉用目的
高淳區淳溪街道因建設需要,需申請將0.0016公頃國有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用于商業用地項目建設。
二、擬農轉用土地位置(四至范圍):詳見區位圖
三、擬農轉用土地的范圍、地類面積、用途:
被農轉用土地單位 | 面積 (公頃) | 其中農用地面積(公頃) | 其中建設用地面積(公頃) | 其中未利用地面積(公頃) | 擬開發用途 |
淳溪街道國有 | 0.0016 | 0.0016 | 0 | 0 | 商業用地 |
合計 | 0.0016 | 0.0016 | 0 | 0 |
具體面積和地類以土地現狀調查和土地勘測定界成果為準。
四、公告期限
本擬農用地轉用公告期限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9日。公告發布后,由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高淳分局組織有關部門赴你村開展擬農轉用土地現狀調查,請有關單位和個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農轉用范圍內有下列情形的,不作為增加補償的依據:
1、搶栽搶種;
2、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
3、辦理入戶或分戶;
4、改變土地、房屋用途;
5、辦理新增、變更工商營業執照;
6、從事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特此公告。
?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高淳分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