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以繳存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專項貸款。
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
職工將外地或其他公積金中心賬戶轉入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南京個人公積金賬戶開戶且正常繳存6個月,可通過南京公積金App、我的南京App、蘇服辦App或全國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小程序等渠道辦理,也可攜帶《...
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個人公積金賬戶單位封存后可攜帶身份證、離、退休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無需提供)、本人銀行卡(中心合作銀行)到公積金繳存銀行提取網點辦理,提取后賬戶自動銷戶。職工也可通過“南京...
職工將新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接收函交給原單位,由原單位統一登錄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或攜帶1、住房公積金接收函;2、《南京市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變動申報表》或職工工作調動證明文件(賬戶封存的不需提供...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均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城鎮個體工...
(一)注銷登記前,單位需辦理職工賬戶清理。核實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按規定補繳;職工個人賬戶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可辦理提取手續;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封存后將個人賬戶轉移到新...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7月份開始進行調整。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執行時間從當年7月份至次年6月止。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區間為5%-12%,由單位自主選擇,同一單位只設一個繳存比例,職工個人繳存比例應與單位繳存比例一致,人力資源公司可以針對不同單位申請多比例繳存。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